校长工作职责
一、校长是学校的行政负责人,对外代表学校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认真执行上级党委、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指令,接受学校党总支的监督。
二、根据上级有关要求,结合学校实际,制定学校工作目标,提出学校工作计划、并定期进行督促检查和总结。
三、领导和组织教育教学工作,深入教学一线,对师生进行严格的常规管理,探索教育规律,提高教育教学质量。
四、民主管理,依法治校。有计划地提高教职工的政治、业务水平。加强师资队伍建设。定期召开有关会议,集思广益,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按章对教职工实施考核奖惩,关心教职员工,注意改善工作、学习、生活条件。协调好各部门、各类人员的关系,调动一切积极因素,完成学校工作任务。
党总支书记职责
一、在上级党委的领导下,充分发挥对学校工作的监督保证作用。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方向。加强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,提高教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素质。
二、加强学校党组织的自身建设。组织三会一课,抓好对党员和党员干部的教育与监督,慎重地发展党员,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,把党总支建立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。
三、按照党的干部路线和政策,负责对学校干部的培养、教育、考核、监督、选拔和推荐工作。
四、尊重和支持校长行使应有的权力,维护校长的集中统一指挥,参与讨论决定学校工作计划、总结、奖惩、人事、经费等重大问题。 五、加强对工会、共青团、少先队等群众组织的领导。协调好校长与教代会以及组织、个人之间的关系,保证学校各项任务的完成。
德育副校长工作职责
在校长的领导下,分管全校师生政治思想教育工作。其主要职责是:
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及各项政策法规,组织实施依法治校工作。
二、组织实施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,调动师生员工的积极性。
三、草拟学校教育工作计划、总结,提交校委会讨论。
四、审定政教处制定的教育工作计划,审定团委、少先队、学生会的工作计划,并督促实施。
五、领导班主任工作,对班主任工作进行考核与评定,充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。
六、负责学校家长委员会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的工作,管理教育宣传工作。
七、负责校园文化建设规划。
教学副校长工作职责
在校长的领导下,分管全校教学、教研、科研工作,主要职责是: 一、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按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组织教学工作,按期完成各项教学任务。
二、草拟学校教学工作计划、总结,并及时提交校委会审定。
三、负责审定教务处和教研组工作计划,主持学校教学工作和教学工作会议,组织教师业务学习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,进行教学改革,提高教学质量。
四、负责审定教科室工作计划,组织教师参加科研工作,督促教师按时高质量完成教育科研课题的研究工作。
五、做好师生的思想教育工作,检查各项教学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,对教师工作进行考核和评定。
六、抓好图书室、实验室的建设,为教学工作创造良好条件。
后勤副校长工作职责
在校长的领导下,分管全校的后勤、体卫、安保、信息艺术工作。主要职责是:
一、草拟学校后勤工作计划、总结,并及时提交校委会审定。
二、领导和督促所分管部门的工作,切实履行各自的职责。认真抓好学校的基建规划、体卫艺及学生食宿管理、安全保卫工作。
三、协助校长做好财经管理,认真制订和执行财务计划和财务制度,严格遵守财经纪律,每学期组织一次财务清理,做到民主理财。
四、本着服务教学、服务师生生活的原则,负责组织有关人员对食堂、医务室、校产保管、水电供应等方面进行督促检查。
五、加强后勤员工的思想教育工作。主持召开后勤管理方面的各种会议,研究和改进后勤服务工作。
工会主席工作职责
一、宣传、贯彻、执行党的方针、政策及国家法律、法规,围绕学校的根本任务,开展教书育人、管理育人、服务育人的思想教育活动。
二、根据工会的性质和任务,领导工会工作,全面履行工会各项职能。
三、贯彻执行上级工会布置的各项工作。
四、经常倾听和集中教职员工的意见和要求,并及时向学校党总支和行政部门反映。
五、按照拟定工会工作计划,做好工作总结,定期向会员报告工作。
六、定期组织召开教代会,搞好学校民主管理。
七、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议。